1.本章的重點內容有哪些?
答:本章共計9條,黃河保護法把其作為獨立的一章,這在相關的涉及資源環境的法律中屬于首創。本章重點在健全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制度,落實推進黃河文化遺產系統保護的要求,強調推動黃河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推動黃河文化資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數據開放共享、推進傳承體驗設施建設,加強代表性項目保護傳承、傳承弘揚黃河紅色文化、組織開展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將黃河文化融入城鄉建設和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建設黃河文化旅游帶和促進黃河文化國際傳播,提高黃河文化影響力,規定了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黃河文化資源記錄共享、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等制度措施。
2.黃河保護法關于編制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有哪些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九十一條 國務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并實施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加強統籌協調,推動黃河文化體系建設。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提供優質公共文化服務,豐富城鄉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3.黃河保護法對黃河文化和治河歷史研究有哪些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九十二條 國務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黃河流域省級人民政府,組織開展黃河文化和治河歷史研究,推動黃河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4.黃河保護法對黃河文化資源調查和認定有哪些規定?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九十三條 國務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黃河文化資源調查和認定,對文物古跡、非物質文化遺產、古籍文獻等重要文化遺產進行記錄、建檔,建立黃河文化資源基礎數據庫,推動黃河文化資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數據開放共享。
5.黃河保護法對系統保護黃河文化遺產是怎樣規定的?
答:黃河保護法中規定:第九十四條 國家加強黃河流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文物、歷史建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遺產以及農耕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等的保護。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和旅游、文物等主管部門和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分級保護、分類實施的原則,加強監督管理。
國家加強黃河流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國務院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門和黃河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完善黃河流域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推進傳承體驗設施建設,加強代表性項目保護傳承。
延伸閱讀小科普
《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的作用和目標是什么?
《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保護好、傳承好、弘揚好黃河文化為主題主線,在深入挖掘黃河文化時代價值、推進黃河文化遺產系統保護、創新黃河文化傳承利用、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黃河文化旅游帶、講好新時代黃河故事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充分發揮黃河文化在推動沿黃地區民生改善、生態保護、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規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大局,堅持保護優先、時代傳承,堅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協作,促進黃河文化資源有效統籌、共建共享,提高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的系統性和協同性,推動沿黃地區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黃河文化育民惠民利民。爭取到2025年,黃河文化的發掘研究力度不斷加大,黃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遺產實現有效保護傳承,黃河文化影響力顯著擴大,黃河文化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什么是黃河文化?黃河文化都包含哪些文化?
黃河歷史悠久、流域綿長,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中華文明的搖籃。黃河文化是黃河流域先民在長期的社會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包括典章制度、禮儀信仰、生產水平、生活方式、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審美情趣、精神面貌、價值取向等。黃河文化是中華文明的母體,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和主干,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是全球華人的精神原鄉。
從考古學文化、區域文化和文化屬性三方面來看,黃河文化在上游、中下游、下游具有不同的文化分類。
如何建立黃河文物資源數據庫?
根據《黃河文物保護利用規劃》要求,按照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數據標準,廣泛運用地理信息、測繪、三維影像等科學技術手段,全方位采集黃河文物的屬性信息,建立黃河文物資源數據庫,實施動態管理,實現文物管理的科學化、精準化與動態化。推動將黃河文物資源的空間信息納入同級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推動整合文物與水利、農業、交通、文化旅游等其他行業基礎數據,建立黃河文物基礎數據跨行業共享機制。
如何全面調查認定黃河文物?
《黃河文物保護利用規劃》提出,將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基礎上,以黃河沿線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以古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古建筑、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為主體,適當兼顧黃河故道地區,全面開展黃河文物資源專項調查,厘清黃河文物的數量、類型、分布、特征及保護利用狀況。充分關注古堤防、古水井、古灌區、古灌渠等水利和農業文化遺產,古棧道、古渡口等交通遺跡,整體認知黃河故道、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等區域性資源,豐富完善黃河文物體系。(節選自《黃河保護法科普知識讀物》)
編輯:關景勻 朱淼
|